《佛性无漏》(经文,1997.2.13):“我还要告诉你们,其实你们以前的本性是建立在为我为私的基础上的。你们今后做事就是要先考虑别人,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,所以你们今后做什么说什么也要为别人,以至为后人着想啊!……”
《瑞士讲法》:“……我告诉你们,做任何事情你们首先要考虑别人。”
《我的一点感想》(经文,1999.6.2):“在我个人与法轮功弟子遭到无端的非议与不公正的对待时,都充分地表现出了大善大忍的胸怀,给政府充分时间来了解我们,无声地忍受着。”
按李洪志说得“无私无我、先他后我”应该是好人了吧,可是我们再看下面的话:
《欧洲法会》第82页:“常人社会中碰到一个人踢谁一脚,骂谁一句,谁和谁有了矛盾争斗,你去打抱不平去了,这些你就不应该管。”
《转法轮法解》有人问:“法轮大法的人献血没问题吧?”李洪志回答说:“当然我们也不主张不让你献,反正你这个血要打给别人那可太珍贵了。但是哪,这些事情好像我们法轮大法学员、弟子中都很少出现,这个事我不能说绝对了。实在就摊上让你献那你也得献。”
《转法轮法解》有人问:“如何关心照顾残疾人?”李洪志回答得非常明确:“常人中的事你还来问我干什么呀?你如何照顾你父母也要问我吗?如何看孩子也要问我吗?都是常人中的事情。我这是在讲法,往高层次中修炼的事情。但是残疾人太舒服了,就还不了业。下一世可能还会残疾。”
《忍无可忍》(经文,2001.1.1):“但是从目前邪恶的表现来看,它们已经人性全无、正念无存,就不能再容忍其邪恶对法的迫害。……如果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无可要的地步,那就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、铲除。”
到这里又有几个问题要问“法轮功们”了:
1、人中的楷模难道是见别人闹矛盾不管?见死不救?见残不帮?
2、难道不能再容忍就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、铲除就是充分地表现出了大善大忍的胸怀?应该还记得这么一句话吧,《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》(2002.11.30):“其实你们知道吗,那些大觉者呀,……他们是什么心态呢?是宽容,非常洪大的宽容,能容别的生命,能真正设身处地地去想别的生命。”
3、那什么是无私无我、先他后我呢?李洪志让你们做到“人中的楷模”、“大善大忍”的好人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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